*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81-CJZD-G2025-0041 项目名称:江阴市生活垃圾发电厂(含飞灰填埋场和餐厨集中项目一期)运营第三方辅助监管项目 预算金额:13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320000元/年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江阴市生活垃圾发电厂(含飞灰填埋场和餐厨集中项目一期)运营第三方辅助监管项目。 根据《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和《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CU/T137-2019)、《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餐厨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标准》等相关法规规章及标准规范规定,结合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相关要求,为保证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含飞灰填埋场)、餐厨集中处理项目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管,对运营监管要求覆盖垃圾处理全流程。 以上项目第三方辅助监管服务范围为:①监管平台按新标准完善及维护;②专业驻场监管服务;③委托第三方监督性检测服务。第三方专业化辅助监管能为主管部门对项目监管考核提供有力支撑。(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公共设施管理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有效登记证书(扫描件) 2.提供格式条款《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响应文件且亲自参与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磋商/谈判/询价声明》)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格式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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