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2000111-2025-0013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中山市南头镇老年人健康体检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原磋商文件/第四章 评审/详细评审:
体检设备 (6.0分):
1.根据供应商拟投入的体检设备情况进行评审:①彩超(3台)②十二导联心电图机(2台)③尿液分析仪(1台)④生化分析仪(1台)⑤五分类血液分析仪(1台)。每满足1类得1分,全部满足得4分。 2.在满足上述设备数量的基础上,每类设备增加一台加0.5分(同一类设备增加多台设备的按一台计分),最高加2分。 注:(1)以上合计最高得4分。(2)若设备为自有须提供购买发票或采购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若设备为租赁须提供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须提供设备图片。(4)上述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现更正为:
体检设备 (6.0分):
1.根据供应商拟投入的体检设备情况进行评审:①彩超(3台)②十二导联心电图机(2台)③尿液分析仪(1台)④生化分析仪(1台)⑤五分类血液分析仪(1台)。每满足1类得1分,全部满足得4分。 2.在满足上述设备数量的基础上,每类设备增加一台加0.5分(同一类设备增加多台设备的按一台计分),最高加2分。 注:(1)以上合计最高得6分。(2)若设备为自有须提供购买发票或采购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若设备为租赁须提供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须提供设备图片。(4)上述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