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24-DNJT-G2025-0005 项目名称:睢宁县公安局城区无人机网格化项目 预算金额:93.8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3.8万元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供应商负责完成指定地点硬件的供货、设备安装、调试;60日内完成最终调试及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安装后须提交完整的系统文档,包括设备配置、设置文档、维保手册、使用说明等(电子、纸质各一套),并向买方书面提交验收申请。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投标人需提供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即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有))》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