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ZC2025003
项目名称:顺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5-2027年度购买警务辅助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92.3264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2.3264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组名称
服务期
中标人数量
顺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5-2027年度购买警务辅助服务项目(二次)
服务期为两年,自2025年8月1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结束
1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两年,自2025年8月1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结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以下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2)提供近一年的财务报告或距离开标之日前6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本项目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或上级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可沿用其上级公司或总公司的各项资质、财务报表、业绩和人员等;总公司与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投标人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注: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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