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城区污水管网补短板攻坚战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Q2511003231365
(各单位):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长江管网(宜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宜昌市城区污水管网补短板攻坚战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本项目采购人自主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宜昌管网攻坚项目总投资约20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0415万元,以上投资为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投资额。
本项目目前已批复初设子项7个,其他子项正陆续谋划中,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如下:现状污水管道排查、清淤检测、修复,雨污分流改造,清污分流改造,混错接改造,老旧小区污水管网改造,新建污水管网、智慧水务等,涉及市政管网排查检测约520km、新建及改造管网长度约256km、老旧小区改造194个。
(2)采购范围
按照宜昌管网攻坚项目已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行政审批管理规定以及规范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开展水土保持监测服务。提交满足甲方及政府要求的成果文件;配合完成水土保持方案修订完善及水土保持相关资料的归档工作。
编制成果需给采购人提交监测资料文件可编辑的电子版2份(含PDF及WORD格式),纸质版2份(不含报送其他主管部门所需的文件)。
(3)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水土保持验收通过之日止。根据水土保持监测相关技术规定,水土保持监测期为合同签订起至项目完成水保验收材料备案,获取备案回执,合同履约完毕。若没有验收通过,或者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后核查不通过,收回验收备案回执的,则监测服务期无条件顺延至水土保持验收通过之日止。
(4)服务内容
水土保持监测:依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规程(试行)》(2015年139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各子项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扰动土地情况监测、水土流失状况监测、水土流失危害监测、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及效果监测等工作。
若实际服务范围与前述范围有偏差,以实际服务范围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项水土保持监测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如合同无法完全体现业绩要求信息,须另外提供盖公章的业主证明)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无连续亏损,需提供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土保持、环境工程、建筑工程、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或水利工程其中之一项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其他要求:供应商不能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采购人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 2025 年 6 月 3 日 9 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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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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