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国能(沈阳)热电有限公司沈西热电厂2×350MW热电联产扩建项目及配套供热管网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601253,招标人为国能(沈阳)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沈阳)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国能(沈阳)热电有限公司(简称沈阳热电)位于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浑河二十街,成立于2025年08月,是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全资企业。沈西热电厂扩建项目位于辽宁省(市、自治区)沈阳市国家能源集团辽宁电力有限公司沈西热电厂扩建端场内。2023年9月,取得国家能源集团立项批复(国家能源战规函〔2023〕317号)。2025年7月,取得国家能源集团投资决策批复(国家能源战规函〔2025〕195号)。沈西热电厂2×350MW热电联产扩建项目及配套供热管网动态投资为359452万元,2×350MW热电联产扩建项目计划于2026年4月开工,计划2027年9月3#投产,2027年10月4#投产。配套供热管网项目主要建设2条DN1400供热管线,起点沈西热电厂,终点原沈阳热电厂,途经开发北三号路、沈辽路、开发大路、沈新路、卫工街等主干道路,末端至原沈阳热电厂墙外1米,全长约22.5km;计划2026年4月开工,2027年10月投运。 招标范围: 根据《国家能源集团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第三版)》(国家能源制度〔2025〕12号)有关规定,采用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方式,对国能(沈阳)热电有限公司沈西热电厂2×350MW热电联产扩建项目及配套供热管网的建设项目开展工程结算审计、竣工決算审计和管理审计等审计工作。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投标人完成全部审计工作并出具相应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之日止。若到服务期止,仍有需投标人配合的相关工作,投标人应无偿配合招标人完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国能(沈阳)热电有限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接受向沈西热电厂扩建项目提供工程、物资、服务等参建单位的委托,从事与该项目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违反上述要求,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服务地点:国能(沈阳)热电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0MW及以上新建或扩建火电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1)投标人未向被审计单位提供此次审计期间内的(国家要求不能同时进行的审计服务)服务。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须为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组成的联合体,最多允许2个成员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须签订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扫描件,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单位仅能以一个联合体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2-2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3-05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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