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车站包头站安全生产指挥中心设备补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XYZB26-085)
一.招标条件
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车站委托,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 包头站安全生产指挥中心设备补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二均需满足: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2022年-2024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供应商近3年(2023年-至今)具有两个及以上同类货物供货业绩,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标段一需满足;
1、供应商须提供缴纳增值税证明,纳税所属期须为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证明材料须为银行缴纳增值税付款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如供应商当期未发生应税行为,须提供增值税零申报的纳税申报表作为证明材料)。
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3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8)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9)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10)投标物资因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标段二需满足:
1、投标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要求提交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需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要求提交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提交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报价。
四.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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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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