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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新安分局新安县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咨询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采公开-2026-18
2、项目名称: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新安分局新安县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咨询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200,000.00元
最高限价:22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洛直政采招标(2026)0021号-1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新安分局新安县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咨询服务项目 2200000 2200000 220000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22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范围:新安县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咨询服务。服务内容:颗粒物雷达走航监测服务、VOCS走航监测服务、污染排查监测服务、空气质量综合研判平台售后服务及功能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咨询服务等。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服务要求:符合行业相关规定
5.4服务期限:1年
5.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2.2根据洛财购 [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 http://luoyang.hngp.gov. cn/ ),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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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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