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建安分公司
贵州能源水城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生产服务设施工程项目桩基新增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11-FBZB-2026-GZNYSC005)
一、招标条件
贵州能源水城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生产服务设施工程项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与银行贷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桩基新增工程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项目贵州能源水城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生产服务设施工程位于六盘水市水城区老鹰山街道。本工程地块内拟建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倒班楼、员工食堂、边坡挡墙、出入口及大门、排水截洪、围墙围栅、道路及硬化、停车场、管网规划、绿化规划等。其中地下室、倒班楼、员工食堂、值班室总建筑面积为61759.97平方米,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计划工期:8个月(工期计算约定以监理人下达的开工令之日开始计算)。
2.本次招标范围为贵州能源水城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生产服务设施工程项目桩基新增工程(具体施工部位以甲方要求为准),本工程采用专业分包。
计划工期:1个月
3.分包单元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包件,包件编号: GZNYSC-005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三证一书(三证一书指: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齐全有效。
(2)投标人必须是法人或法人授权的有效代理人,不接受代理的个人行为。
(3)资质条件:具有相应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属一般纳税人。
(4)业绩要求:近五年有完成1个桩基工程类似业绩,所提供业绩应具有相应规模(合同额大于招标控制价的80%)且专业相同或类似。
(5)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不合格分包商名录》《中铁十一局不合格分包商名录》内。
2.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合格的投标人
(1)本工程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本工程项目禁止转包。
四、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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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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