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全生命周期托管服务采购(1年)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SCG202500027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全生命周期托管服务采购(1年)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一、项目基本信息”的“最高限价(元)”修改为“本项目按实际发生量结算,投标供应商报维保费率,年度总支付金额上限为2250万元。”
2.招标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五、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的“2.重点设备质量保证要求”的第2.3修改为“★2.3投标人应保证重点设备关键零配件更换需是原厂全新配件,性能达标,渠道来源合法可溯源,若更换其他配件因设备导致的医疗纠纷,相关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购买关键零配件的合同及相关资料报采购人备案,确保相关零配件从原厂正规渠道采购并可追溯,如为进口配件的,需提供报关商检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三类及以上设备、重要设备、腔镜类、急救类、生命支持类、特种设备、高风险类、三年以内的新设备等设备要求为原厂配件。投标人须将医院放射科一台急诊用CT的维修及后期保养纳入本次托管服务范围(包括且不限于现有故障球管更换等)。”
3.招标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六、商务要求”的“3.付款方式”的第3.1修改为“3.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维保设备总值的2.66%,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成本填报维保费率(0<维保费率≤2.66%,本项目首年度支付总金额上限为2250万元(人民币)(根据最高限价和实际纳入医疗设备整体维保托管的设备总值确定支付总金额上限),其中设备总值为纳入医疗设备整体维保托管范围的固定资产类医疗设备累计采购金额(包含合同中配套和附送设备),具体清单以每季度双方确认的结果为准。”
4.采购公告“最高限价”修改为“4.最高限价:本项目按实际发生量结算,投标供应商报维保费率,年度总支付金额上限为2250万元。”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已更新,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重新加密并上传投标文件。
2.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