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GJZ25C005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城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2026-2029)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文:
1、原招标文件PDF版第50、52和54页,“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中具有有害生物防制员职业资格证书或有害生物防制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每提供一人得1分,最高得10分。 注:须提供人员证书及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原招标文件PDF版第52、54和56页,“投标人具有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以下证书,每具有一个证书得3分,最高得9分。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注: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原招标文件PDF版第52、54和56页,“投标人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病媒生物防制服务或除四害服务项目业绩,每个得2分,最高得18分。 注: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更正为:
1、“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中具有有害生物防制员职业资格证书或有害生物防制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每提供一人得1分,最高得10分。 注:须提供人员证书及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以组成联合体的任意一方提供的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均予认可。”
2、“投标人具有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以下证书,每具有一个证书得3分,最高得9分。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注: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以组成联合体的任意一方提供的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均予认可。”
3、投标人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病媒生物防制服务或除四害服务项目业绩,每个得2分,最高得18分。 注: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以组成联合体的任意一方提供的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均予认可。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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