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000-7744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12-1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一 供应商须知表”中条款号21.2磋商小组组成的内容“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 1 人,评审专家 2 人组成,共 3 人”,现修改为: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 0 人,评审专家 3 人组成,共 3 人。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26日15时4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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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