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浙江公司长兴分公司管理光伏电站2026-2027年状态检修及零星项目外委检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12-3-096-01)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浙江公司长兴分公司管理光伏电站2026-2027年状态检修及零星项目外委检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浙江省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浙江公司长兴分公司管理光伏电站2026-2027年状态检修及零星项目外委检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浙江省华能长兴分公司管理光伏电站。
2.5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2.6 招标范围:华能长兴分公司管理光伏电站状态检修及零星项目外委检修,总容量为133.3MWp。包括集中式和分布式光伏,电站名称如下:洪桥光伏、泗安光伏、湖州(开发区)光伏、夹浦光伏、嘉善光伏、长兴分布式光伏一期、长兴分布式光伏二期、湖州一期分布式光伏、湖州二期分布式光伏、临安工商业一期、临安分布式一期(户用)、临安工商业二期、徐州丰县分布式一期、衢州分布式一期,以及后续华能长兴分公司管理的新增光伏电站状态检修及零星项目外委检修,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二级(110千伏以下)及以上或承试类二级(110千伏以下)及以上(新证)/承修类叁级及以上或承试类叁级及以上(旧证)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1项光伏设备检修或发电厂电气设备检修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05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12月11日23时59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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