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北江航道扩能升级上延工程航道工程
施工期助航标志设置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江航道扩能升级上延工程航道工程招标人为 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业主付款 (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北江航道扩能升级上延工程航道工程施工期助航标志设置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北江航道扩能升级上延(武江长来至北江百旺大桥)工程航道全长 63km,按内河Ⅲ级,通航 1000t 级内河船舶标准进行建设,设计航道尺度为 2.5m×60m×270m(水深×航宽×最小弯曲半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疏浚工程、清礁工程、生态护岸工程、整治工程(拆坝、拆桥墩)、航标工程、航道配套工程(锚地工程、管理设施与维护设施等)、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期维护工程等。
2.2招标内容:根据北江航道扩能升级上延工程航道工程施工期助航标志配布方案,甲方根据其所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内容、区域委托乙方设置21座专用浮标、18座H5m施工提示标志、10座专用灯桩、28座右侧面浮标(HF6.7-B1型灯艇)、20座左侧面浮标、8座禁止会船标志、5座桥涵标;落实施工期航标维护;施工期结束后由乙方回收航标。详见工程量清单:
| 标志名称 |
施工段一数量 |
施工段二数量 |
施工段三数量 |
施工段四数量 |
施工段五数量 |
护岸工程 |
锚地工程 |
维护基地码头 |
合计(数量) |
| 专用浮标 |
2 |
1 |
1 |
1 |
3 |
6 |
6 |
1 |
21 |
| 施工提示标志 |
2 |
2 |
2 |
2 |
2 |
4 |
2 |
2 |
18 |
| 专用灯桩 |
2 |
2 |
2 |
2 |
2 |
10 |
|||
| 右侧面浮标 |
3 |
7 |
4 |
5 |
9 |
28 |
|||
| 左侧面浮标 |
2 |
3 |
3 |
5 |
7 |
20 |
|||
| 禁止会船标志 |
2 |
2 |
2 |
2 |
0 |
8 |
|||
| 桥涵标 |
1 |
0 |
2 |
2 |
0 |
5 |
|||
| 合计(数量) |
14 |
17 |
16 |
19 |
23 |
10 |
8 |
3 |
110 |
注:1.单位为座。
2.以上航标配布数量为暂定数量,如遇本项目施工期助航标志配布方案的调整,则相应调整本合同施工期助航标志配布数量。
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航道养护技术规范》《广东省航道局专设航标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技术规范,按双方约定实施助航标志的设置、撤除、调整等工作。
2.3 暂定工期:36个月。
2.4 进场日期:暂定2025年12月1日,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 合同费用:
合同履行期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完成北江航道扩能升级上延工程航道工程施工期助航标志配布(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段一、施工段二、施工段三、施工段四、施工段五、护岸工程、锚地工程、维护基地码头、其他北江航道扩能升级上延工程航道工程所属工程)所需的全部报酬、所需的全部费用及税费。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因国家税收政策导致增值税率变化的,本合同价款(不含税价)不变,增值税税款及本合同费用总额(含税价)相应变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服务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体系认证要求:
(5)其他要求:必须是**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