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54/17-QT-042)
一、招标条件
北京华电碳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碳资产管理智能化关键技术研究咨询服务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北京华电碳资产运营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华电大厦
2.2 项目规模:碳资产管理智能化关键技术研究咨询服务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期限为一年,以实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项目管理-碳资产管理智能化关键技术研究咨询服务(CHDTDZ154/17-QT-04201):碳资产管理智能化关键技术研究咨询服务,具体包括火电厂碳排放监测、核算与溯源全链条分级分类管理,碳市场智能分析与交易决策,绿色认证与碳足迹智能化管理,CCER项目全生命周期智能化管理与决策支持等关键技术研究咨询服务,并形成多项研究成果。同时,咨询服务方需全过程协助开展华电低碳数智化管理平台需求调研与系统建设。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 项碳管理领域(碳排放或碳资产或碳足迹或碳减排)课题研究相关项目合同业绩,以及至少1项碳管理领域(碳排放或碳资产或碳足迹或碳减排)智能化或数字化相关项目合同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招标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11-19 14:50到2025-11-26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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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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