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2025年度全厂区域建筑消防设施及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服务
项目编号 | JZEG-FF-25-G1-F-0020968 | 采购经理 |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10-12 18:00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5-10-13 11:00 |
采购明细信息: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生产厂家(品牌)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期 | 备注 |
C12 | 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2025年度 全厂区域建筑消防设施及电气消防安全 检测服务 | 详见采购文件 | 1 | 项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
项目要求:
1.保证金金额:0元
2.商务条款:四、报价方式 按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规定,考虑各种风险,自主报价。 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费用,包含税费、服务费用、加班加点、交通费、住宿费等工作所发生的相关所有费用。 五、付款方式 无预付款,检测报告经发包方审查通过,检测发现的问题经整改,并由服务方复查确认后,一次性支付100%合同款。
3.技术条款:六、完成时限 1、本检测服务项目合同生效后,发包方提供该项目消防设施施工图及其它相关技术资料,服务方收到发包方书面开工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到现场开始进行检测服务。 2、现场检测(建筑消防设施及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 3 、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现场存在不确定安全因素或因检维修施工设备未投运等,尚不具备检测条件的; (2)在检测过程中,如应发包方要求服务方暂停检测的; (3)因遇不可抗拒因素而影响项目进度的。 七、技术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全区域内建筑消防设施及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服务方需对发包方现有建筑消防设施及电气消防安全逐一进行全面检测,并提交检测报告,并对报告所列问题提出详细整改方案。根据关于落实《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符合冀消函[2020]22号文件要求。 (二)服务范围 1、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范围 (1)消防供配电设施 包括消防配电、消防EPS电源、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消防设备电源监控器、消防设备电源传感器、备用照明、主备电切换功能等;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包括火灾探测器(点型感烟探测器、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点型及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点型火焰或感光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显示盘、消防联动控制设备、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可燃气体探测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火灾警报装置和消防专用电话及系统功能; (3)消防应急广播系统 包括扩音机、扬声器和系统功能。 (4)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包括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具(各配电室、消控室、调度室、中控室、消防水泵房、电话总机房、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的房间工作面照度)、疏散指示标志、应急启动分区、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及系统功能(集中控制型系统及非集中控制型系统应急启动功能); (5)消防给水设施 包括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消防水泵、稳压泵、气压水罐、水泵控制柜、水泵接合器、主要阀门、增压泵、柴油机泵组等; (6)灭火设施 包括消火栓系统、消防炮、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和灭火器等。各灭火设施的检测应包括以下内容: a)消火栓系统的检测内容包括室内消火栓系统、消火栓按钮、室外消火栓系统及系统功能; b)消防炮和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的检测内容包括控制装置、电(手)动阀门、启泵功能和系统功能; c)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水喷雾灭火系统的检测内容包括报警阀组、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喷头、末端试水装置和系统功能(湿式系统、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雨淋系统、水幕系统); d)细水雾灭火系统的检测内容包括储气和储水瓶组、控制阀组、喷头和系统功能; e)泡沫灭火系统的检测内容包括泡沫液储罐、比例混合装置、泡沫产生器、泡沫消火栓(箱)、泡沫喷头和系统功能; f)气体灭火系统的检测内容包括灭火剂和驱动气体的储存装置、喷嘴、气体灭火控制器和系统功能(防护区内及入口处声光报警装置、入口处安全标志和紧急启停按钮、防护区泄压口、火灾报警控制器、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模拟启动试验和模拟喷气试验等); g)干粉灭火系统的检测内容包括干粉储罐、管道及阀门、喷嘴、驱动气体储瓶和系统功能;超细干粉灭火系统功能。 h)灭火器(含干粉及二氧化碳灭火器)检测包括选型、数量、放置位置、维修或检查标志、填写内容、报废年限、筒体、组件、压力表指针指示等。 (7)防烟排烟系统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检测内容包括送风机、送风阀(口)、可开启外窗、控制柜和系统功能。 排烟系统的检测内容包括排烟风机、补风机、排烟阀(口)、排烟防火阀、自然排烟窗(口)、挡烟垂壁、控制柜和系统功能。 (8)其他建筑消防设施 其他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内容,包括防火分隔设施(防火门、防火卷帘、电动防火阀)、消防电梯和消防救援口等。 (9)《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范》GB/T44481-2024及其他最新消防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要求检测的内容。 2、电气消防安全检测范围 (1)变配电装置(变配电室、变压器、高低压配电装置、配电箱(柜)与控制箱(柜)); (2)低压配电线路(电线和电缆、线路敷设、导体连接、防火与阻燃); (3)照明装置和常用电器装置(照明装置、插座和开关、电动机、整流设备、电热器具、分体空调); (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3、检测面积 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厂区内所有需检测的建筑消防设施及电气设施,面积约170963平方米。 (三)技术要求 服务方必须依据国家的、行业的、河北地方的现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程对发包方委托内容进行如实检测,如发包方委托内容在相关消防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程中未体现时,发包方同意服务方采用其他已对外公开的技术要求进行如实检测。服务方出具的检测报告应反映现场实际情况。 (四)服务质量 1、逐项、逐个检测,不允许抽检。检测报告体现的被检测消防设施数量与现场实际总数量必须相符;检测报告须明确检测单体建筑详单。 2、经检测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评价报告》、《电气安全检测评价报告》。所出具的检测报告具有可查性、合法性,经得起上级消防部门检查,凡被检查发现漏检、漏填、漏报、与实际不符等原则性问题,服务方须立即无偿提供补充检测并出具相关补充检测报告加以整改; 3、协助发包方办理完成向有关部门进行消防检测备案工作,并达到消防行政部门的合格要求。消防部门提出疑问时,服务方随时负责向消防部门提供解释。 (五)资料交付 服务方在检测完成后3日内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电子版检测问题清单,待发包方对所有问题整改完成后,服务方进行复查确认,并向发包方提交电子版检测报告初稿,经发包方审查无误后,服务方须出具正式纸质版检测报告4份(胶装),可编辑电子版1份,提交给发包方。检测报告须内容完整规范、数据齐全可靠、依据合规合理。
4.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元
5.报名要求: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2022年10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消防专业检测服务至少3家业绩,需提供合同证明文件; 3、参与项目服务人员需要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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