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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塔里木运输分公司2025-2026年度罐车等运输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罐车等运输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ZY25-XJW10-FW023-00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塔里木运输分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成本,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内容: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塔里木运输分公司(以下简称“塔运司”)主要提供专业化运输配送服务的企业,业务范围覆盖塔里木油田探区。为了切实做好运输保供工作,除自有运力以外,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一批符合条件的罐车类(清水罐车污水罐车、泥浆罐车、翻斗车(自卸车))、机具类(挖掘机、推土机、多用机)、井队物资运输等服务的服务商作为补充运力。

2.2计划资金:¥15737.00万元(þ含税   ¨不含税)。(含税,标段1-4和标段9的平板车服务税率9%,标段5-8和标段9的吊车服务税率6%)。

2.3 服务地点:塔里木区域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5 招标范围:国内符合条件的运输物流企业,为塔运司提供塔里木油田范围内罐车类(清水罐车、污水罐车、泥浆罐车、翻斗车(自卸车))、机具类(挖掘机、推土机、多用机)、井队物资运输等服务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招标人不承诺、不保证最低工作量。

2.6 服务质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7 项目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九个标段。投标人可兼投兼得,即: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投标多个标段,可同时中标。

 

标段

承运介质

车型

服务区域

估算金额

(万元,1年)

中标人数量

标段1

清水、软化水、淡化水

清水罐车

塔里木区域

500

3

标段2

采出水、钻井液、钻试修井污水及返排液

污水罐车

塔里木区域

900

3

标段3

含油污泥、磺化废弃物、岩屑、土石方

翻斗车(自卸车)

塔里木区域

2737

3

标段4

钻井用泥浆

泥浆罐车

塔里木区域

1800

3

标段5

推土机服务

推土机

塔里木区域

300

2

标段6

挖掘机服务

挖掘机

塔里木区域

500

3

标段7

吊装服务

吊车

塔里木区域

500

3

标段8

多用机服务

多用机

塔里木区域

500

3

标段9

井队设备物资

吊车、平板车

塔里木区域

8000

5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扫描件。

3.1.2 资质要求:

(1)标段1-4、9: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件扫描件。

(2)标段5-8:/。

3.1.3不接受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有控股关系或有管理从属关系的企业同时参与投标。

3.2 财务要求:

3.2.1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书面承诺书;出具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截至投标截止日,若公司新成立不足1年的,则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2025年8月份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

3.2.2提供从电子税务局直接下载的2025年6月完税证明,欠缴增值税的否决其投标。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实施过同类或类似运输服务相关业绩不少于 2 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由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发票清单构成。合同关键页包含:封面页/首页、工作内容、合同金额及签字盖章页;发票清单包含:项目内容、发票号、发票金额、发票金额合计值、发票扫描件、发票查询截图。发票扫描件与发票查询截图按照清单顺序排列,发票模糊不清或业绩不符的不予认定,原件备查。

3.4 设备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服务本项目的自有运输车辆,且数量满足以下要求:

标段1、清水罐车(罐体容积30方以上):投标人至少具有10台;

标段2、污水罐车(罐体容积30方以上):投标人至少具有10台;

标段3、翻斗车(自卸车):投标人至少具有10台;

标段4、泥浆罐车(罐体容积30方以上):投标人至少具有10台;

标段5、推土机服务(D9型或以上):投标人至少具有5台;

标段6、挖掘机服务:投标人至少具有3台;

标段7、吊装服务(大于50吨):投标人至少具有5台;

标段8、多用机服务:投标人至少具有5台;

标段9、井队设备物资运输服务:投标人同时具有平板车15台和70吨以上吊车4台,平板车包括车头和车挂。

运输服务车辆必须在使用年限内(以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且归属投标人自有,提供服务本项目的车辆清单(内容包括车牌号、车辆类型、品牌型号、购置日期)和有效证件,相关证件内容与车辆明细表中车辆相符。其中:

1.车辆类(标段1-4、7、9):车辆类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营运证(车头、车挂同时提供);吊车供行驶证。

2.机具类(标段5、6、8):提供有效的购车发票(或购车合同)。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截图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截图,截图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3.5.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提供截图,截图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3.5.4 开标当日未被*((内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外网:https://*/))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5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级“三商”黑名单或招标人“三商”黑名单(以*(内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外网:https://*/)公示信息为准。三商”黑名单不区分项目属性,列入物资供应商、工程建设承包商、服务商任一类别黑名单的,其投标均将被否决。

3.5.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以及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网址:https://www.tianyancha.com/(天眼查)。

3.5.7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按服务标准及要求提供服务,提供书面承诺。

(2)投标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中与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存在三代以内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参加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3)投标人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与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往来过程中,发生过货物盗窃等数质量事件、一般A级及以上责任事故或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货物泄露造成环境污染、发生行贿受贿案件的,否决其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3.6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1.投标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中与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存在三代以内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参加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2.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与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往来过程中,发生过货品盗窃等质量事件、一般A级及以上责任事故或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货品泄露造成环境污染、发生行贿受贿案件的,否决其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3.8服务标准及要求

3.8.1.服务标准

(1)服务商须严格执行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货物车辆标志》《汽车运输、装卸货物作业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油田各企业、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及装卸要求。

(2)服务商具备24小时作业能力,服从使用单位的调配和指挥。服务商接到运输作业计划后,30分钟内须进行服务运力确认,并按派车单中指定地点、规定时间内进行货物配送,不得以任何原因耽误供货时间。

(3)服务商须按照使用单位指定地点进行装卸。装车前须按要求对承运车辆进行车属附件的检查,卸货时间严格控制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如有夜间服务等特殊情况,第一时间与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进行沟通,保证及时、安全将货物运达目的地,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办理相应的交接手续。

(4)服务商在装货前,需按运单(含电子运单)内容核对产品名称、产品数量,运输途中不得超载、超速,严格按公路交管部门要求安全运输货物。

(5)运输过程中,应按国家有关运输规定进行妥善保管,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运输货物安全,避免丢失和环境污染。

(6)服务商严格使用投标且备案车辆进行服务,不得擅自将车辆调回,因车辆维修、保养等原因停运,应提前向使用单位报备,并以性能良好的同类型服务车辆临时替换,不得影响正常工作,如车辆报废等其它原因更换车辆,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7)服务商须按使用单位相关要求办理交货单据,单据不得涂改、丢失、复印、损坏,否则属于无效单据。

(8)服务本项目的车辆、驾驶员符合驾驶标准的相关要求。

(9)服务商须承诺在满足中国石油相关HSE要求下完成对货物的及时配送。

3.8.2. 服务车辆要求

(1)服务商须提供符合服务要求的运输服务车辆,且为自有设备,在使用年限内,运输资质齐全并符合货运条件,服务车辆必须与车辆行驶证上核定载质量的吨位相符。

(2)服务车辆状况良好,车体内外整洁、无破损和渗漏,须安装良好的接地装置,须按国有有关安全规定配备灭火器、应急处理工具等应急处置器材。

(3)服务商须对服务车辆定期进行日常检修和维护,按规定周期进行保养,按要求进行年检。

(4)服务商须对服务本项目的车辆安装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的卫星定位,有相应的信息系统进行货物实时跟踪,能够对车辆和驾驶人员实时动态监控管理,且向使用单位提供数据接口。拉运过程中不能因投标人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卫星信号不允许中断,如需维护需提前通知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

3.8.3. 服务人员要求

(1)服务期间,保证运输车辆及服务人员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运输要求;安排专职生产管理员、安全员和设备员进行现场管理。

(2)服务商与所选派的驾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无酒驾、毒驾记录、无犯罪前科、无重大事故、无一次扣12分的违法记录,提供服务前须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3)服务商在服务期间不得随意更换驾驶人员(不可抗力除外),更换前须书面报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更换。

3.8.4. 其他服务要求:

(1)服务商须办理国家规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道路货物承运人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并承担承运车辆交通肇事等意外事故造成的甲方及任何第三方财产、人身伤害赔偿,其中:在签订服务合同前,道路货物承运人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10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万。

(2)服务商中标后,在签订服务合同前,其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须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如无法达到要求,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10000元/月。

(3)服务商负责运输服务全过程的安全和环保管理,并承担相应的安全和环保风险,发生安全、环境污染事故或受到政府监管部门处罚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地方政府相关管理规定引发各类纠纷、行政处罚、经济罚款的,由服务商承担处罚。

(4)服务商在生产区域装卸货物时,如违反有关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规章制度,造成损失的,由服务商承担赔偿责任。

(5)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货物丢失、改变属性等情况中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物资毁损、灭失,由服务商承担赔偿责任。

(6)因服务商车辆、人员原因,车辆运输不及时造成上游公司、客户断供,导致使用单位受到上游公司处罚的,由服务商承担赔偿责任。

(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8)以下情况视为放弃中标: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不联系招标人的、未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准入资料或准入资料不全的。建议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可着手办理准入相关事宜,节约办理准入时间。

注:准入通过昆仑物流智慧采购平台进行注册进行办理,准入要求详见附件3(市场准入资料),准入网址:http://223.71.48.122/supplier,准入操作详见附件4(三商操作手册(发承包商))。

3.8.5 应急处置能力要求

(1)服务商应当具备与运输相适应的应急处置能力和经济赔偿能力。

(2)服务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为车辆、从业人员和货物足额投保,鼓励投保意外伤害保险。

(3)服务商按照《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GB30077-2023)、《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应急抢险物资配备标准》和《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运输事故现场应急处置预案》等制度标准,配备完好有效的应急救援器材、安全防护设施。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并能够纳入公司监控管理的车辆监控终端,运输车辆应当安装具有智能监控报警技术的监控装置并纳入公司统一监控。应当接受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单位监管。

(4)服务商制定针对性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应急处置方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装备,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保证完好有效,并定期演练。应急预案应当报各地方政府和各单位备案。

(5)配备交通主管部门、使用单位规定要求的防护装备和应急处置器材,完善道路运输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保证具备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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