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山东高速生态工程有限公司积米峪案件风险代理服务谈判公告
| 一、项目概况 | |
| 山东高速生态工程有限公司积米峪案件风险代理服务已由山东高速生态工程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采购人为山东高速生态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该案件目前已经济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书现已经生效,被申请人需向山东高速生态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取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山东高速生态工程有限公司积米峪案件风险代理服务 | |
| 2、项目类别:服务类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 4、采购内容:本服务分为1个包件,服务内容为山东高速生态工程有限公司积米峪案件执行阶段所需风险代理专项法律服务。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专业技术能力;专职执业律师不少于20人; 2、项目服务团队要求:不少于3名执业律师。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需连续执业5年及以上(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其他团队人员不少于2人,需连续执业3年及以上(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22年至2024年,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可为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 4、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9月1日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国有企业诉讼或执行法律服务业绩; 5、信誉要求:(1)供应商及拟派本项目律师近3年(2022年9月1日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未受到司法行政管理机关、律师协会或业务监管部门的处罚、训诫或者其他监管措施,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2)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总所及其分所、同一律所下的不同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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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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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