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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油田塔西南天然气总厂和田河气田外输管道利用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塔西南天然气总厂和田河气田外输管道利用工程施工

招标编号:ZY25-XJT12-GC028-00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塔里木油田公司,项目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相关规定履行报批及备案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和田分厂利用闲置8千米DN500外输天然气管道、120千米DN350外输天然气管道储存产品气;喀什分厂新建720米DN1000管道储存产品气。

2.2招标范围:

(1)和田分厂:安装1台卸车膜压机、1台过滤分离器橇,新建一套产品气卸气软管。

(2)喀什分厂:敷设720米DN1000管道。安装1台高纯产品气膜压机、1台新型低温吸附膜压机、1台闪蒸气压缩机,新建1套加气软管。

(3)和田河气田集气总站改造:简化连头流程,在绝缘接头处断开,使用盲法兰+管帽进行物理隔离。

(4)DN350管道3座阀室改造:拆除阀室埋地DN350高杆阀门,用管帽进行阀室间分段物理隔离,增加3只DN100气动切断阀及旁通阀组,增加光伏供电。

(5)和田输气站改造:安装1套DN350清管发送装置橇。

(6)配套通信、供配电、防腐、建筑、结构、消防、热工等辅助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0版施工图纸。

2.3工期:工期300天,具体时间以甲方作业通知单为准。

2.4施工/服务地点:新疆和田地区墨玉县、喀什地区喀什市兰干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经市场监督管理局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压力管道安装GC1及以上;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5.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资料提供形式:资质证书扫描件。

2. 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期间承担过油气集输或处理站内工艺建设,至少1项。

资料提供形式:①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4个:封面、工作内容、合同金额及双方签字盖章页);②提供本业绩合同对应的验收或结算相关资料扫描件(验收报告或结算单或发票等)。

3. 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1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建安B类证书)③项目经理不在其它项目任职(提供承诺书)。④同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告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

技术负责人1人:持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证书。

安全负责人1人: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建安C类)证书;

资料提供形式:①人员清单和资质证书扫描件;②提供2024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连续6个月投标人上述人员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③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书;④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

4.HSE要求:

①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

②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③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1)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5.设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需满足塔里木油田公司设备完整性规定,并满足项目的实施要求,提供承诺书。

6.企业信誉:①投标人“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④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承诺书。

7.其他要求:

(一)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投标无效:

(1)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准入资格的。

(2)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禁止准入的。

(3)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暂停交易资格的。

(4)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认定年度评价不合格的。

(5)投标人被纳入招标人市场管理黑名单。

(6)投标人在塔里木油田公司QHSE体系审核中得分率低于60%的。

(7)投标人因质量、安全等严重违约行为,或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行政管理部门、招标人或其上级部门调查处理的。

(8)投标人资质资格核查不合格,被取消准入资格、纳入黑名单的,自“黑名单”公告日起未满两年,且整改情况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前,投标无效。

(9)投标人安全生产记分满6分或资质资格核查不合格,处于停工整顿期间,或停工整顿期满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投标无效。

(10)投标人安全生产记分满9分的,自黄牌警示之日起未满一年,且整改情况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投标无效;安全生产记分满12分的,自“黑名单”公告日起未满两年,且整改情况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投标无效。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3.9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

(2)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废标情形。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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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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