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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东煤炭上湾煤矿1#2#存放场地土地复垦项目及上湾煤矿采区与施工区生态恢复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神东煤炭上湾煤矿1#2#存放场地土地复垦项目及上湾煤矿采区与施工区生态恢复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07672,招标人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神东煤炭上湾煤矿,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工程概况:

上湾煤矿1#2#存放场地占地面积26.5公顷,治理内容主要包括绿化苗木种植、覆土等。

上湾煤矿2023年采空区总治理面积391公顷,治理内容主要包括绿化苗木种植、土地平整覆土等。

采购范围:

1.上湾煤矿1#2#存放场地土地复垦项目:

沙柳沙障116733m,补植樟子松7299株,撒播草籽35700㎡,撒播苜蓿6.98公顷;覆土39125m³。

具体工程量详见施工图。

2.上湾煤矿采区与施工区生态恢复工程

补植樟子松24137株,补植紫穗槐16355株,补植柠条10352株,撒播草籽394.6公顷。

具体工程量详见施工图。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9月30日(总工期745个日历天),抚育期以施工图纸为准。

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本项目合同签订后,如受属地政府相关部门监管要求或招标人方案调整及补办必要的手续等原因致使工程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的,或施工过程中出现利益相关者阻挡、执行政府相关部门停工指令等造成工程暂停及延误的,或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照施工图明确的抚育期起始时间开展抚育的,在计划竣工日期不变的情况下,招标人给予工期顺延,相应养护日期结算时据实核减,中标人不得因此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质量要求:1.绿化部分:

(1)生态工程苗木验收质量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撒播草籽质量要求:详见附件。

2.土建、安装部分质量要求: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

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投标人,具体以签订的安全协议为准。

建设地点:国能神东煤炭上湾煤矿。

安全文明标准:安全责任主体为投标人,具体以签订的安全协议为准;文明施工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19年2月1日下发的《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建办质函(2019)90号)及《神东煤炭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份合同金额500万元(含)以上园林绿化或水土保持或植树造林或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或土地复垦的合同业绩共计2份,且均已完工(指抚育期或养护期或管护期结束)。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和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经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另须提供与业绩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工程款支付发票扫描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生态建设相关专业(园林绿化、水土保持、植树造林、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中任意一个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若技术职称证书中未体现专业,则需另外提供生态建设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同类型标的物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和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如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用户证明材料还须能够体现项目经理名称。另须提供与项目经理业绩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工程款支付发票扫描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含税、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否则按无效认定)。

         注:同类型标的物是指2020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单份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或水土保持或植树造林或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或土地复垦)合同业绩,且均已完工(指抚育期或养护期或管护期结束)。

    (3)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在投标人企业2024年至投标截止日内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网站养老险种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保证明缴纳材料的扫描件)。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安全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相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且在本单位注册,提供上述证书的电子证书或扫描件均可。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须按下述要求提供:

        ①用户证明须包含项目名称、承包人、项目经理、绿化施工工期、绿化抚育期(抚育期或养护期或管护期)及项目评价并加盖公章,否则按无效认定。

        ②出具竣工验收证明和用户证明的单位,应为合同中甲方的签约单位或合同中明确的管理单位,否则按无效认定。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8-15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8-20 16:00:00。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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