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大学虎溪校区第五期学生公寓已由教育部以教发函〔2024〕4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大学,建设资金来自国拨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大学虎溪校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重庆大学虎溪校区第五期学生公寓用地面积约20440.97㎡(折合30.66 亩),东、西、南、北侧均有规划的临接道路。场地北侧为篮球运动场地,南侧西侧为虎溪河绿地,东侧为第四期学生公寓。总建筑面积约33575.70㎡。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5007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示范围内的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智能化弱电工程、景观工程等所有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开工日期以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4个日历天起计算,竣工日期:2026年11月15日。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其他:本项目重庆大学虎溪校区第五期学生公寓施工总承包和重庆大学沙坪坝校区学生宿舍重建(一期)施工总承包同步开标。若投标人同时参与上述两个项目投标,且均成为上述两个项目[重庆大学沙坪坝校区学生宿舍重建(一期)施工总承包和重庆大学虎溪校区第五期学生公寓施工总承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且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主要成员(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具体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相同的,则该投标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须向招标人申请对其中一个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进行更换,且更换后的成员须满足对应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并经招标人审核确认。
若未按上述要求完成人员更换及审核,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两个项目中中标金额较小项目的该投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该项目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40 %以上。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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