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891-JSGJ-G2025-0005 项目名称:2025年经开区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暑期维修项目 预算金额:2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996947.00元 采购需求: 2025年经开区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暑期维修项目(详细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 2.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本项无需提供): (1)企业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四);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五); (3)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无须提供; 6.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承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的承诺书; 7.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8.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9.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