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29/22-SG-002)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相关项目华电重庆区域综合运营管控中心改造及装修装饰工程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奉节发电厂,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金融城5号
2.2 项目规模:部分楼层根据需求进行加固处理,建筑面积约9560平方米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工期5个月,日历天数150天,计划2025年7月开始施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装饰工程-华电重庆区域综合运营管控中心改造及装修装饰工程项目(CHDTDZ029/22-SG-00201):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加固、建筑工程(隔墙拆建)、安装工程(给排水、消防、强弱电、暖通、燃气等)、装修装饰等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装饰工程-华电重庆区域综合运营管控中心改造及装修装饰工程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适用于施工类招标项目);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施工总承包类招标项目);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但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除外);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适用于监理类项目);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条件之一,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同时具有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9.自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2个及以上装修装饰工程竣工业绩,单个面积不低于10000m2,并提供竣工证明材料。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业主单位盖章的竣工证明性材料扫描件: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已竣工的材料。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7-03 16:00到2025-07-0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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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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