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CCS20260108NTGC0100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榆树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已由吉林省农业农村厅以吉农建函【2025】2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榆树市黑土地保护监测中心(榆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榆树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施工
2.2建设地点:大岭镇、刘家镇、恩育乡、先锋乡、五棵树镇。
2.3招标内容:田块整治2119.82亩,抛撒土壤调理剂1271.892吨,旋耕起垄2119.82亩;侵蚀沟治理6处,沟头防护长1047米;修建谷坊12条,长283.5米;灌溉和排水工程:疏浚沟渠0.086公里,衬砌明渠(沟)82.901公里,农桥2座,涵洞225座;田间道路:机耕路66.736公里(其中:硬化道路21.115公里),生产路212.62公里(含过水路面1处147米)(其中:硬化道路29.749公里),附属设施552个(项目公示牌5个,标志牌547个)。
2.4最高投标限价:32155.3075万元
2.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
2.6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农业农村部印发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及国家、吉林省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其他基本要求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在建工程。项目管理机构配备合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及安全员各一名,且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开标前(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参保证明。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2年至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4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信誉要求:
(1)拒绝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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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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