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勘察设计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武胜县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武胜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武胜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武胜县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武发改审批【2025】23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胜县沿口镇中滩卫生院(武胜县中滩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向上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券等(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武胜县沿口镇中滩卫生院(武胜县中滩精神病专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武胜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武发改审批【2025】23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祥昇建工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武胜县沿口镇。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0亩,总建筑面积为10440㎡, (其中改造4000 ㎡,新建6440㎡) ,共设床位180张,包括门诊楼、住院楼(男女病区)、医技楼、后勤保障中心、信息化、购置设施设备、总坪和绿化等。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勘察:自勘察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设计:自勘察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自勘察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方案报审)。勘察设计后续服务期限:至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止。
2.4 招标范围:
2.4.1勘察:涉及本项目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地形图测绘、方格网测量、地下管线探测、岩土工程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勘察)、地质钻探、海绵城市、地基处理方案设计(若需时)、补勘(若需时)等,以及岩土工程设计、工程施工、项目竣工及综合验收阶段所需的一切勘察服务工作。
2.4.2设计:涉及本项目建设所需的所有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过规要求的所有资料)、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总平面图及效果图、施工图设计(蓝图)、预算编制、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后期服务等施工全过程至项目竣工及综合验收阶段所需的一切设计预算服务工作。
2.5 标段划分:勘察设计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资格;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④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2 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1至 3 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项目投资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且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类勘察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勘察单位提供。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1至 3 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项目投资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且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设计单位提供。
□无业绩要求。
3.1.3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所承担的工程范围、工程内容、责任和权力明确各方权利义务;②联合体成员合计不得超过2家;③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⑤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代理费缴纳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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