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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富平老城县署保护利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z-采-【G2025-111101】

项目名称:富平老城县署保护利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93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月内竣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富平老城县署保护利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富平老城县署保护利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国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等同);

(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3)提供投标人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及社保缴纳凭证(须含养老),依法免税或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一月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证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4)提供投标人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投标人开户银行针对本项目开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级证书;

(7)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有失信记录;

(8)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12月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等记录的书面声明;

(9)缴纳投标保证金;

(10)禁止投标情形: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投标情形;

(11)提供非联合投标声明函。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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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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