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8/18-SG-228)
一、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技改工程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凤凰庵灰场环保整治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回收水池及河道整治建筑施工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
2.2 项目规模: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凤凰庵灰场外新建回收水池一座配套建设回收水泵房;河道改造及整治。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本项目计划2026年03月01日开工,2027年01月31日完成,具备环保验收条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废水处理系统建筑及安装-回收水池及河道整治建筑施工(CHDTDZ008/18-SG-22801):回收水池及河道整治建筑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应在有效期内;
9.业绩要求:提供近5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河道整治或大型深基坑作业等类似建筑项目至少2个建安施工合同业绩,并且投标人必须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文件(包括合同时间、合同封面、合同标的(主要内容)、盖章签字页)。
10.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11-27 10:50到2025-12-05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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