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WDC-WB-2025-ZBZX-FR-0043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洋工程公司EISC总监控中心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成本,出资比例为100%,项目级别:三类。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海洋工程公司EISC总监控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由于公司本部EISC中心和钻井分公司监控/调度中心显示屏和配套系统使用年限久远,空间布局和基础设施不足,硬件设备普遍陈旧,难以支撑现代智能监控中心的复杂业务需求。急需打造集“全域感知、智能决策、高效协同”于一体的数智化指挥中枢。通过实现多源数据全场景可视化与高效协同,全面提升生产运营效率和安全管控水平。有力支撑集团“数智中国石油”战略落地,推动公司向数据驱动型管理模式转型。
项目名称:海洋工程公司EISC总监控中心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投资;
建设规模:公司EISC总监控中心涉及大屏显示系统、核心处理系统、音视频及交互系统、场地系统改造和配套基础设施;费用控制在354万元(不含税)以内;
建设地址:天津滨海新区海洋工程公司原有厂房;
项目核准批复:《关于海洋工程有限公司EISC总监控中心建设等三个项目的批复》(技服〔2025〕101号);
投资审批:《关于下达集团公司2025年第四批业务发展和投资计划的通知》(中国石油计划〔2025〕154号);
服务期限:按照招标人指令提供服务。
预估金额:项目预估金额不含税354万元,含税394万元(其中硬件平台费用税率13%,软件购置费税率13%,软件定制开发费用税率6%,系统实施费用税率6%)。
服务内容及标准:见附件《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招标范围:(1)大屏显示系统;(2)核心处理系统;(3)音视频及交互系统;(4)场地系统改造;(5)配套基础设施。
是否划分标段:不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1投标人要求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独立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1.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近三年(2022、2023、2024)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相关会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企业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
2、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至少提供近五年(合同签订时间范围:2020年1月1日至开标前一个月)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调度指挥场所建设或音视频系统集成案例1个。须提供至少包括合同封皮、合同正文首页、反映合同内容的关键页及签署页的复印件,同时提供经验真的发票复印件(如发票较多可提供部分本合同发票,以证明合同真实性,发票开具时间应在2020年1月1日至开标前一个月),以上证明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二)联合体要求
〇允许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分包要求
〇允许分包,分包的主要内容(除主体、关键性部分以外);
●不允许分包。
(四)信誉要求
服务公司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由评委现场登录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并记录。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五)技术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要求中加注“★”项为关键性技术参数,如不符合或缺失即按无效投标处理。
(六)人员要求
要求具备1名项目经理和至少1名技术工程师,并提供开标日期前6个月的社保证明,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或广电专业一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技术工程师应具有系统集成经验(PMP、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其中一种即可)持证人员。
(七)设备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LED大屏系统、分布式系统的原厂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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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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