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6/18-QT-140)
一、招标条件
四川华电甘孜石渠100MW光伏电站主体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石渠华电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四川省甘孜州石渠县
2.2 项目规模:100MW光伏电站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计划进场时间2025年12月16日,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3月1日,计划全容量并网日期2026年9月15日,计划完工日期2027年3月15日。具体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详见发包人要求)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具备以下任一项资质: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且可从事工程总承包业务,并提供证明材料;同时需提供自身或施工分包单位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需提供自身或设计分包单位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9.(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只能由一个牵头单位和一个成员单位组成,且联合体双方必须由一个设计单位和一个施工单位组成。其中设计单位应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标段投标,也不得以联合体成员身份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
10.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1项单体项目100MW及以上集中式高海拔(海拔3500m及以上)地面光伏主体工程EPC总承包投运业绩,且具有至少1项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升压站工程EPC总承包工程投运业绩。若单个合同内容同时包含地面光伏主体工程EPC总承包和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升压站工程EPC总承包业绩,可视为满足资格条件业绩要求;
11.采用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方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1项单体项目100MW及以上集中式高海拔(海拔3500m及以上)地面光伏主体工程EPC总承包投运业绩,且具有至少1项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升压站工程EPC总承包工程投运业绩,且联合体成员方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集中式地面光伏项目业绩。若单个合同内容同时包含地面光伏主体工程EPC总承包和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升压站工程EPC总承包业绩,可视为满足资格条件业绩要求;
12.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2022年至2024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11-19 09:00到2025-11-2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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