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油房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备采购信息化建设项目标段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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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翠屏区油房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宜发改发[2025]1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水利工程管理站 ,建设资金来自 中省资金、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水利工程管理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信息化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宜发改发[2025]1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鹏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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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目名称:宜宾市翠屏区油房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2.2建设地点:宜宾市翠屏区。 2.3建设规模: 2.3.1建筑工程:各类监测站点的基础建设和防雷接地工程。 2.3.2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1)监测部分:涵盖雨水视频监测、大坝安全监测、水质监测等设备及安装。 (2)控制系统:远程闸门控制系统设备及安装。 (3)报警系统:无线预警广播设备及安装 (4)平台配置:大屏展示系统、会议系统、机房系统及机房会议室改造。 (5)装备配置:为巡逻船、巡逻电动车、巡查终端、无人机套装等装备。 (6)软件系统:测绘、建模、数字孪生系统开发、系统集成及软件维护。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交货期:220日历天。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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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及以上的信息系统集成类或智能化工程类业绩或软件应用系统建设类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 。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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