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 三峡新能源发电(盂县)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对 三峡能源山西分公司盂县风光蓄一体化2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含电磁辐射)采购项目项目进行 ✓谈判采购 □询比采购 ,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为:__/__(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1)采购内容:委托编制三峡盂县风光蓄一体化2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含电磁辐射)并取得批复意见,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与《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符合性分析、《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的符合性分析、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结论、电磁环境影响评价专题等。最终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成最终版包含光伏场区及升压站区域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含电磁辐射)及附评审意见,并取得相关部门批复文件。
(2)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一次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单个规模10万千瓦及以上的新能源项目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含电磁辐射)并取得批复意见业绩(须提供批复文件,显示合同关键页的合同文本,包括合同签订日期和具体服务范围等);
人员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一次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价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至少具有1项担任过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项目经理业绩(须提供合同文本、具体服务范围、任命相关文件等);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2021年至2023年三年无连续两年亏损(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其他要求:①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②报价人不能作为其他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不公开征集 ✓公开征集 □部分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 2025 年 3 月8日 10 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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