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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浙江公司黄岩西部低碳共富智慧农光综合项目汇集站及线路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华能浙江公司黄岩西部低碳共富智慧农光综合项目汇集站及线路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9-3-534-01)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浙江公司黄岩西部低碳共富智慧农光综合项目汇集站及线路工程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台州黄岩)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浙江省

2.2 规    模:

华能黄岩西部低碳共富智慧农光综合项目(以下简称黄岩光伏)总装机容量交流侧约为1300MW,包括上郑、屿宁北、宁富上、平茅以及北洋光伏等光伏电站并配套建设1座220kV北洋汇集站,各光伏电站汇集后通过2回220kV线路合并送出至500kV长潭变。本工程包括北洋汇集站本体工程以及上郑光伏~北洋汇集站线路工程。

北洋汇集站位于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北洋镇镇南新村青龙头村南侧,距离青龙头村约0.45km。占地约0.5317hm2。北洋汇集站拟建设一栋一层配电装置楼:布置于站址东南侧,一层布置继保室、集控中心等。220kV配电装置采用GIS设备,户外布置,布置于站址西北侧。220kV出线采用架空、电缆混合出线。本工程站用电从一回柴油发电机和一回10kV线路分别引接,分别设置一台柴油发电机和一台10kV站用变,户内布置。

本期新建上郑光伏~北洋汇集站1回220kV线路,所经区域分别为上郑乡、宁溪镇、上垟乡、平田乡、茅畲乡、北洋镇,新建架空线路长度约34.5km,其中单回架空线路约28km,双回架空线路约2×6.5km(另1回线预留用于后续平茅光伏送出)(最终线路路径长度以施工图为准)。本期上郑光伏~宁富上光伏段线路输送能力应满足400MW电力送出需求;宁富上光伏~北洋汇集站段线路输送能力应满足700MW电力送出需求;平茅光伏~北洋汇集站段线路输送能力应满足300MW电力送出需求。

北洋汇集站10kV站用电需新建线路约0.38km,其中单回架空线路约0.27km,单回电缆线路约0.11km(最终线路路径长度以施工图为准)。线路输送能力应满足所用电需求。

随新建上郑光伏升压站~北洋汇集站1回220kV线路新建2根OPGW光缆。在北洋汇集站配置2套SDH设备接入台州地区A-1、A-2传输网,组织开通上郑光伏升压站~北洋汇集站光路,在北洋汇集站增加2块光接口板。

考虑黄岩光伏项目装机容量较大,接入后会对电网运行产生一定的影响,需同步开展黄岩光伏项目的无功补偿专题以及宽频振荡专题。

2.3 标段划分: 华能浙江公司黄岩西部低碳共富智慧农光综合项目汇集站及线路工程EPC总承包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上郑乡、宁溪镇、上垟乡、平田乡、茅畲乡、北洋镇。

2.5 计划工期:  总工期36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3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10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2.6.1工程部分:

(1)220kV线路:自上郑光伏升压站出线构架点至北洋光伏汇集站进线构架挂线点,路径长度:新建架空线路约34.5km,其中双回路架空线路约6.5km,单回路架空线路约28km;其中上郑光伏~宁富上光伏段9.5km采用2×300mm2导线,宁富上光伏~北洋汇集站段18.5km(单回路段)+6.5km(同塔双回路段)采用2×400mm2耐热导线,平茅光伏~北洋汇集站段6.5km(同塔双回路段)采用400mm2耐热导线。

(2)站用电线路:一回从10kV平田162线66号杆接火下线至北洋光伏汇集站电缆进站衔接点,路径长度:新建JKLYJ-10-70mm2架空导线0.2km,敷设ZC-YJV22-8.7/15-3×95mm2电缆0.11km。另1回采用小型柴油发电机组作为过渡方案,柴发容量630kW。

(3)220kV汇集站:汇集站红线范围内土建、配电装置楼、GIS设备、出线构架、电气一次、二次系统、自动化系统、通信系统、光缆建设、防雷接地、交直流一体化电源系统、调度自动化系统及站内消防道路等。汇集站220kV出线与电网工程的分界点:以汇集站用地红线为分界点。

(4)随新建上郑光伏升压站~北洋汇集站1回220kV线路新建2根36芯OPGW光缆,新建OPGW光缆路径长度约为2×34.5km,光缆采用G.652纤芯。

(5)本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采购。

2.6.2服务范围:

承担从初步设计(含初设概算)开始至工程竣工止,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测量、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竣工图编制、架空线路基础、接地、杆塔组立、导线架设、附件安装、电缆管道施工、电缆敷设、电缆附件安装、电缆调试及试验、汇集站土建、设备安装调试试验、光缆建设及设备材料采购,包括架空线路挡土墙、排水沟、电缆线路构筑物、支桥架安装、接地安装、防火封堵、施工辅助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检验、试验、达标投产、竣工验收等。①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勘察测量、初步设计、初设概算、补充定测、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编制,组织设计技术交底、组织和检查派驻现场设计代表配合施工,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和正式验收、质保期的服务等,配合开展设备系统联合调试、试运营等;②工程施工范围: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工程土建施工、安装施工以及施工辅助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配合开展设备安装和调试及其他相关工程等;③工程采购范围:包括工程建设所有材料、设备(除说明甲供设备外)的采购和保管等。④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详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条件:

(1)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应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①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②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和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

(1)投标人非联合体的:

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提供至少1项22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的EPC业绩,或至少1项22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的设计业绩和1项22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的施工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工作范围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2)投标人为联合体的:

①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至少1项22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的设计或EPC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工作范围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②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至少1项22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的施工或EPC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工作范围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总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发输变电专业)或住建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证书,证书注册于投标人所在单位(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扫描件,需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同时必须为本单位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劳动合同或在公司缴纳社保证明等相关的证明材料;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项目的设计或施工或EPC业绩,须附包含任命信息的合同复印件、任命证明文件或竣工验收单等能证明项目负责人身份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的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01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10月11日23时59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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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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