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25-09-3-519)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广西分公司青山坪风电场植被恢复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梧州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
2.3 标段划分: 华能广西分公司青山坪风电场植被恢复工程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
2.5 计划工期: 具备开工条件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前,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补充完善项目道路挖方边坡水土保持植物措施,并通过梧州市水利部门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2项及以上风电场道路边坡绿化或风电场环水保业绩,提供的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工作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证明材料;提供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风电场道路边坡绿化或风电场环水保业绩,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果能证明),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30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10月11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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