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大渡河公司双江口水电站河口石料场边坡及当卡土料场绿化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509259,招标人为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河口石料场位于坝址上游足木足河与绰斯甲河汇合口,两河所夹的条形山脊,为近坝上游主要石料场。绰斯甲河侧地形较陡,坡度约55°;足木足河侧地形坡度稍缓,坡度约44°,坡脚发育狭长阶地。该石料场多基岩裸露,基岩主要为变质砂岩夹板岩、千枚岩捕掳体,次为伟晶岩和燕山晚期中细粒二云二长花岗岩,岩石致密坚硬,岩体中节理裂隙发育。由于条形山脊较单薄,岩体风化较深,但主要表现为弱风化,仅局部断层、裂隙集中带、软弱岩带等风化强。工程区域出露地层有三叠系和第四系,主要岩性为轻度变质的砂岩、板岩夹少量结晶灰岩等,第四系为残、坡积物及冲、洪积层、崩积和泥石流积层等,成分较为复杂。工程涉及的河谷地区主要是冲积土和山地褐色土,多呈微碱性至中性,一般缺磷、多钾、多氮,养分不全面。根据河口石料场边坡支护实施情况,石料场每15m高程设置1级马道,马道宽约2m,边坡开挖坡比为1:0.75,主体工程已采用框格梁及混凝土贴坡防护措施。开采完成后,在每级马道设置种植槽,槽内覆土种植灌草。因河口料场地处国道G317、G248旁,且由于外在条件恶劣,种植槽内灌草生长无法覆盖高边坡,需要对剩余裸露边坡进行绿化,以确保河口料场绿化景观效果。
当卡土料场位于大渡河右岸、坝址下游约9km的斜坡上,分布范围上游以木足渡沟为界,下游止于李家沟,占地面积约84.30hm2。料场分布高程2420~3040m,相对高差约620m。当卡土料场土层具有二元结构,上部为黄色粉质黏土,下部为冰碛块碎石土。当卡土料场每10m高程设置1级马道,马道宽约2m,边坡开采坡比不陡于1:1.25,局部区域开采坡比应缓于1:1,高程2985m以上边坡全坡面采用人字形截水骨架护坡设计。边坡局部区域采取混凝土挡土墙、土工格栅挡土墙进行整治。目前,当卡土料场边坡开挖支护工程正在施工中,预计于2027年开采完毕。
招标范围包含河口石料场及当卡土料场。河口石料场招标范围为1-1区EL.2505m~EL.2668m边坡裸露区域,植被恢复总面积约1.40hm2;当卡土料场招标范围为EL.3005m以下耕地复垦范围外的施工扰动区域,植被恢复总面积约为66.79hm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绿化植物的选购、存放保管、植物种植、养护管理、灌溉工程等。其中,当卡土料场植被恢复工程的种植土回覆工作由大坝防渗土料供应工程单独实施,不纳入本标工作范围。
2.1.2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2.1 招标范围:
(1)河口石料场
河口石料场招标范围为河口石料场1-1区EL.2505m~EL.2668m边坡剩余裸露区域的全部绿化工作,具体范围为河口石料场1-1区EL.2505m~EL.2668m剩余裸露边坡区域。招标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绿化工程
完成河口料场1-1区EL.2505m~EL.2668m剩余裸露边坡区域绿化施工,主要包括:坡面清理、植筋挂网+客土喷播及宣传标识牌安装、绿化植物的选购、存放保管、撒播灌草等种植工作等。
2)灌溉工程
完成河口料场1-1区EL.2505m~EL.2668m剩余裸露边坡区域灌溉设计与施工,主要包括:取水手续办理,取水位置提(引)水、储水和供水设施的设计与施工(含采购安装、运行与维护等)工作等。
3)养护工程
对河口料场1-1区EL.2505m~EL.2668m剩余裸露边坡区域进行为期1年的抚育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灌溉、施肥、病虫害防治、补植等。
(2)当卡土料场
当卡土料场招标范围为当卡土料场EL.3005m以下边坡植被恢复工程,具体招标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绿化工程
完成当卡土料场EL.3005m以下耕地复垦范围外施工扰动区域的绿化施工,主要包括:绿化植物的选购、存放保管、撒播灌草、乔木及藤本的种植工作。
2)养护工程
养护工程为3年,包含整形修剪、灌溉施肥、病虫害防治、防晒防寒、补植等。
2.1.2.2 计划工期:
(1)河口石料场
本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20个月,计划于2025年11月15日至2027年7月15日开展,后续应根据开采工程施工进度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下发的开工令为准。具体节点要求如下:
1)2026年7月15日前,完成河口料场1-1区EL.2505m~EL.2668m剩余裸露边坡区域全部绿化施工工作。
2)2026年7月15日至2027年7月15日,开展为期1年的养护管理工作,具体养护管理时间以绿化施工完成并经初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养护管理期满后需通过招标人最终验收。
(2)当卡土料场
本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71个月,计划于2025年11月15日至2031年10月15日开展,后续应根据开采工程施工进度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下发的开工令为准。具体节点要求如下:
1)2026年10月15日前:完成截至2025年12月30日料场已开采区域的植被恢复工作,包含苗木采购与运输、种植施工等;
2)2027年10月15日前:完成截至2026年12月30日料场已开采区域的植被恢复工作,包含苗木采购与运输、种植施工等;
3)2028年10月15日前:完成剩余料场开采区域植被恢复工作,包含苗木采购与运输、种植施工等;
4)养护管理期:按照每个区域施工时序分批次开展为期3年的养护管理工作。养护管理期从各部位工程施工完成初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09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绿化工程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合同中无法体现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提供合同对应的用户证明亦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绿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工作经历1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至少具有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绿化施工项目的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1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技术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技术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技术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9-3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0-15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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