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华电达茂旗首期100万千瓦风光制氢项目制氢站工程建设监理及风光电工程建设监理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内蒙古华电华阳氢能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起自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
2.2项目规模:内蒙古华电达茂旗首期100万千瓦风光制氢项目,首期建设100万千瓦新能源发电,其中风电700MW,光伏300MW,安装70台单机容量为10MW风力发电机组、614770块610Wp半片双玻N型组件,2座220kV升压站及进站道路、集电线路等设备设施配套,建设1座100MW/200MWh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电站。建设88台1000Nm/h电解水制氢装置及配套设备,装置年产氢气5.47亿Nm。配置25台2000方氢气球罐,储氢能力65万Nm;配套建设1座220kV制氢总降站等设施设备。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2025年11月15日开工,2026年10月26日前完工,暂定工期345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2)风电监理-风光电工程建设监理(CHDTDZ046/16-JL-12402):为内蒙古华电达茂旗首期100万千瓦风光制氢项目风电装机容量700MW、光伏装机容量300MW、电化学储能100MW/200MWh、风光220kv升压站两座、220kV联络线路(连接新能源电站升压站与制氢变电站)及配套设施等,与制氢站的分界线为制氢降压站龙门及龙门至线路侧全部设备设施,不包含制氢降压站。本工程从初步设计具备审查条件、施工准备开始到土建、安装、调试至工程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全过程监理,包括设计监理、施工监理和调试监理。对工程承包人的施工质量、进度、施工安全、造价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结算、档案、风险防范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定期对承包人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配合达标投产及创优、环境保护评价、水土保持、精品工程、工程后评价、项目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相关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项资质要求之一: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工程监理化工石油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1项电解水制氢项目监理服务合同业绩;所有合同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项目内容、合同工作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发票或者经业主确认的验收单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风电监理-风光电工程建设监理】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项资质要求之一: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9.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50MW及以上光伏项目主体工程监理合同业绩。
(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100MW及以上风电发电项目主体工程监理合同业绩。
所有合同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项目内容、合同工作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发票或者经业主确认的验收单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9-29 14:30到2025-10-13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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