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技术公司中原储气库公司文23储气库注采站危废暂存场所改造施工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储能技术公司中原储气库公司文23储气库注采站危废暂存场所改造施工项目项目编号:ZY25-SH07-GC987TP
招标人:国家管网集团中原储气库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河南省濮阳市濮阳县
标段数量:1
项目规模:文23储气库注采站站内现有橇装危废暂存间(长×宽×高:6×2.5×2.6)2座,现有危废间相对容量较小,不能满足日常危废品存放需要,且危废间内检测仪表控制信号未上传站内控制系统、内部防爆风机事故通风、换气次数不足、通风口无过滤装置,不能对排出气体进行净化处理,不满足现行相关规范要求。预利用润滑油库房与围墙之间7m×10m空余场地新增危废暂存间一座,并对原有两座危废间进行合规性改造施工。
储能技术公司中原储气库公司文23储气库注采站危废暂存场所改造施工项目
标段编号: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09-10 16:5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9-15 17: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200(按项目收费)
开标时间:2025-09-10 16:50:00
*开标方式:线上
标段内容:危废暂存间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等法规要求、《关于文23注采站危废暂存设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代初步设计)的批复》,拟在文23储气库注采站润滑油库房与围墙之间7m×10m空余场地新增危废暂存间一座,新建橇装危废暂存间布置在站场西北角已建润滑油库房(丙类)与西北角围墙之间的场地,拆除该处场地的临时用房1间(18平米),因润滑油库房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丙类,且与新建橇装危废间(丙类)相邻一侧的外墙满足防火墙要求,故新建橇装危废暂存间与之无间距要求,仅保留2m宽施工空间,除此以外,其与站内其它相邻设施之间的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满足现行《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以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的要求。另外本工程对因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对周围所破坏的地面进行修复。
投标人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具有良好履行合同能力的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1.1.2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3.1.1.3供应商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3.1.2.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2.2根据所报的年度会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测算,供应商存在资不抵债情况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供应商于2025年以后成立的,须提供公司财务部门出具当年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
(2)供应商于2025年以前成立的,优先提供最近一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2025年4月底前,会计师事务所对最近一年(2024年度)暂未完成财务审计的,同时提供再上一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最近一年(2024年度)期末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
(3)供应商于2025年以前成立,暂时无法按第(2)条要求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与会计报表的,需提供再上一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截至最近一年(2024年度)期末不存在“资不抵债”等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财务章或公章。最近一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布后,如与承诺函不符,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4)供应商于2025年以前成立且无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需提供公司出具的无需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以及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最近一年(2024年度)期末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可提供同等报表代替)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与承诺函不符,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供应商全部承担。
3.1.3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文件之一:
(1)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施工承包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
(2)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的扫描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等内容);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为准。
3.1.4信誉要求:
①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②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③供应商、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④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近三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⑤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近三年),供应商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所承担项目没有因工程质量、事故隐患等问题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⑥没有采购人禁止其响应的处理决定,未被采购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3.1.5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要求
(1)施工项目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油气储运工程师(与工艺交叉方向)或机械工程师(化工机械方向)(涉及工艺设备设计)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3)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替换。(提供承诺函)。
(4)项目经理必须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要与供应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和开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1.6其他要求: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供应商不得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2款规定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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