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石化腈纶部污水场臭氧高级催化氧化系统项目主要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SSH-XXZB-WZ-CG-2025-05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抚顺石化腈纶部污水场臭氧高级催化氧化系统项目主要设备采购 招标人为 抚顺石化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主要设备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种类及规模: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 1台。
技术标准: 按《抚顺石化腈纶部污水场臭氧高级催化氧化系统主要设备采购招标技术方案》要求执行。
质量要求: 按《抚顺石化腈纶部污水场臭氧高级催化氧化系统主要设备采购招标技术方案》要求执行。
服务要求: 供货单位负责运输送货,供货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厂家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问题。
交货地点: 抚顺石化腈纶部臭氧高级催化氧化装置现场
交货期: 签订采购合同后1个月内
付款方式:送货到达买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货到验收合格后凭使用单位合格证明挂账,当月扣除10%质保金,次月余款现款支付,质保金待正常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予以退回。
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 167.24万元人民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企业(不接受贸易商、代理商)。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2、除央企及其所属单位之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主要人员相同的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须提供天眼查www.tianyancha.com中股东和主要人员信息截图)
3、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及抚顺石化公司列入黑名单。
4、要求提供2015年至2025年期间,污水处理臭氧催化氧化单元处理的成套设备整体供货1套及以上,并且业绩中需明确体现臭氧投加浓度与去除COD浓度的比值不超过2:1、污水中的COD氧化去除率大于等于45%、排放污水的OPR不超过160mV。以上需提供类似污水处理用户签字盖公章的验收报告、合同、收款发票。具体业绩地点,可查证。
5、在云梦泽网站-综合查询-供应商查询中显示供应商状态为“暂停”、“取消”的供货商不具有投标资格;在云梦泽-综合查询-供应商查询-查看-准入产品信息-产品状态中,显示本项目标的物的物资分类码(A33010706 水处理、环保设备及配件)为“暂停”、“取消准入”的供货商不具有投标资格。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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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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