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姆河AI一体机硬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阿姆河AI一体机硬件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北京兴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根据阿姆河OA系统的AI赋能需求,需要满足其功能需求的AI 一体机,并安装部署相对应的模型,实现会议纪要影音转文字、智能问答、正文编写功能。现委托北京兴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所需AI一体机。北京兴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贸易商负责该批次物资的采购、报关及运输至土库曼斯坦法拉普,不含目的地清关。本批次物资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本次采购的AI 一体机为此贸易合同的工作内容。
2.2交货地点:北京。
2.3采购范围:AI 一体机一台,产品参数详见附件《采购明细表》,并负责该设备使用现场土库曼斯坦阿什哈巴德的运行维护。
投标人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费、制造、测试、检验、包装、注册、相应的文件费用、运至买方指定地点等所提供的各种服务及武装押运、保险、税金,设备使用现场的运行维护等达到现场使用功能要求的一切与履行本合同有关所需的全部费用。
2.4 交货期: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14日内。
2.5招标控制价:207万元人民币(含税)。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或者境外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商业许可证(如非中文证书请同时提供中文翻译文件)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业绩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2022年1月-至今)类似项目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首页,物资清单页,签署页等重要信息页)。
3.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加盖公章的2023年以来的投标人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影印件(至少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投标人应提供良好财务状况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①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或列入“三商”黑名单。
3.5 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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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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