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宁东公司全厂直流电源隐患治理项目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413083,招标人为国能浙能宁东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浙能宁东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国能浙能宁东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东公司)为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间接空冷机组,公司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所辖灵武市境内,距离灵武市东南约48km、宁东镇以南约37km处、马家滩镇西北11.35km处;东北距鸳冯公路约5km,东南距石马公路约7.7km。
宁东公司两台机组于2019年7月和12月投产运行,#1、2机组直流系统原设计安装110V直流蓄电池四组、220V直流蓄电池两组,单台机组安装110V直流蓄电池两组,每组52块,两台机组共208块型号为GFMD-1000C(2V 1000Ah);220V直流蓄电池一组,每组104块,型号为GFMD-2500C(2V 2500Ah),两台机组共计安装220V直流蓄电池208块,蓄电池池2016年进厂验收,截止目前自进场验收至运行已8年时间。2024年对#1、2机组100V和220V直流蓄电池进行充放电试验,发现多块蓄电池电压低于1.8V,放电只能放出蓄电池容量的40%,依据DL/T724-2021《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7.4.1.2.2条、《防止电力生产事故二十五条重点工作》(2023版)2.2.6.15条的要求,若经过3次全容量核对性放充电蓄电池组容量均达不到额定容量80%以上,可认为此组阀控蓄电池使用年限已到,应安排更换,蓄电池组容量已完全不满足现场要求,蓄电池带负荷能力下降。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包)。完成宁东公司#1、#2机组456块直流蓄电池的拆除及报废处置,按照采购人技术要求提供全新的208块GFM-2500AH/2V/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208块GFM-1000AH/2V/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48块GFM-100AH/12V/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完成安装、接线、调试等工作。具体范围详见技术部分。
2.1.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所有物资到厂,改造工作于采购人通知后40天内完成。
2.1.4交货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马家滩镇国电大道1号国能浙能宁东发电有限公司生产现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蓄电池组供货合同业绩1份(含单只蓄电池容量不小于2500Ah),且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2-2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2-30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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