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环保能源(菏泽)有限公司吨袋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BNYGC-GZ-2026-004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光大环保能源(菏泽)有限公司吨袋采购,项目业主为济南区域管理中心辖属光大环保能源(菏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单位资金,招标人为光大环保能源(菏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经办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下表
| 包组 | 项目公司 | 简称 | 项目地址 | 供货日期(实 际开始日期, 以合同签署为 准) | 预估用 量(条) |
| 2 | 光大环保能源(菏泽)有限公司 | 菏泽能源 | 山东省菏泽市牡 丹区安兴镇光大 路666号 | 计划自2026年 4月1日至 2027年9月30 日止 | 24000 |
2.2项目规模: 详见本章2.1项
2.3交货期: 各项目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开始交货,每月按需交货。由买方根据实际需要提前二(2)天向卖方发出通知,卖方在买方所通知的时间内,将符合质量要求的吨袋按买方通知交付的数量运送至现场交货。
2.4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包组,此为包组2,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盛装飞灰或其螯合物所用的吨袋,数量预估合计为24000条。本次投标人中标与项目公司签署供货协议。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2)投标人具有投标产品所需的人力、物力、专业能力,能满足招标的运输、装卸、验收、检验、维修及售后服务等要求;(3)投标人类型及授权要求:□投标人须为已投运的生产制造商;☑如投标人非生产制造商,投标人无须提供授权书;□如投标人非生产制造商,投标人须提供授权书(无须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1个已完成或正在履约满半年的吨袋的供货业绩,且业绩所包含的吨袋供应量不少于1500条(允许累计合同满足数量要求即可)。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供货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
3.4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
信名单;(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n2020011502/index.ht
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5)投标人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所在地社保局官网下
载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6)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7)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
书面文件为准。
(8)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黑名单的;
(9)投标期间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的。
3.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1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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