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采购公告
因[PC-0104-26J5-FG0017]中国电建水电四局西南分局湖北宜昌工程施工需要,我司拟采用公开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于2026年1月11日17:00前响应,按以下要求于2026年1月13日10:00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一、 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商混 |
C20 |
m³ |
18851 |
|
2 |
商混 |
C20F100 |
m³ |
2198 |
|
3 |
商混 |
C30W6F100 |
m³ |
7658 |
|
4 |
商混 |
C30 |
m³ |
3538 |
|
5 |
商混 |
C25 |
m³ |
9915 |
|
6 |
商混 |
C15 |
m³ |
737 |
|
7 |
喷混 |
C20 |
m³ |
540 |
|
8 |
喷混 |
C25 |
m³ |
5760 |
|
9 |
喷混 |
C30 |
m³ |
2520 |
|
合计 |
51717 |
||||
注:以上竞价数量和规格仅为估算,不作为最终依据,具体以实际通知为准,成交供应商不得因此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二、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竞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报价包含原材料、生产成本、出厂检验试验费(含第三方检测费)、运输(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的人材机的安全费用,保险等一切相关费用)、装车、过江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不包含泵送费,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合同执行期间不予调整。
2、交货期:暂定2026年1月25日至2026年4月30日(具体时间以采购人现场通知为准。采购人计划在交货期内完成全部使用,本工程高峰期混凝土日需求量为500m³,响应人须制定可靠保供方案,确保供应连续稳定)。
3、交货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水电四局项目指定施工区域(混凝土到场需随车附带:①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②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报告;③混凝土开盘鉴定;④原材料复检报告;⑤原材料合格证)。
4、质量标准或要求:符合GB/T14902-2012《预拌混凝土》、《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2014)、《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第2部分混凝土工程》(SL/T631.2-2025)等标准。配置混凝土所需的水泥品种,需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42.5的普通硅酸盐水泥或中热硅酸盐水泥,水泥品质应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和《中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硅酸盐水泥》(GB/T 200)的有关规定;水泥碱含量不大于0.6%。响应人必须保证提供的物资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有执行更高标准时,按照高标准执行,同时达到使用和安全要求,保证本项目产品质量和进度要求。
5、质保期: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满6个月。
6、投标保证金:响应人需在线或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0元。
7、响应文件须提交:①报价表;②混凝土保供方案;③如为生产厂家,须具有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④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商混站)的有效授权证明。
8、报价规则:
(1)降价幅度:响应供应商可自由报价,但每次新的报价需比当前最低有效报价至少降低50000元。
(2)报价可见性:竞价过程中,系统实时公开当前最低报价(隐藏供应商身份),确保公平竞争。
(3)延时规则:若在竞价截止时间(2026年1月13日10:00)前20分钟内有新报价,则系统自动延长10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无新报价提交,确保公平竞争,防止狙击报价。
9、成交确定原则:
(1)最低价中标:本次以响应供应商最终有效报价的最低价格为成交价,报价最低且完全符合竞价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的供应商确定为中标候选人。若报价含不同税率,评标时按不含税价评审。
(2)报价有效性:响应供应商报价须在2026年1月13日10:00(或最终延长时间)前完成提交;报价须满足竞价公告规定要求;未满足上述条件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不参与最终评标。
(3)相同最低价处理:若竞价截止时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则系统默认最早提交该价格的响应供应商优先中标。请各单位慎重填报。
10、付款方式:
(1)价款的结算:采用一票制,13%或3%专票,先货后款,银行转账支付。
(2)采购人按工程进度计划给供应商提供阶段性采购计划,每批产品到达指定地点后经检测验收合格,于每月20日由供应商提供上月21号到当月20号之间采购的材料实际供货量,双方核对无误后,根据要求于30日之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予采购人结算挂账,采购人于30日内支付本账期货款的80%,每期扣除3%的质保金,其余部分转入下一结算周期,按约定比例支付。后期挂账支付按上述付款比例支付,包含本账期货款及上期剩余货款金额。在采购人支付每批次货款之前,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提供该批次材料金额为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应金额的收款收据。
(3)预留每期结算金额的3%做为质保金,质保期为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满6个月,质量保证期届满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提交的质保金解付申请并经审核无误后,采购人在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11、其它要求:中标单位需向采购方缴纳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履约保证金,不能提供履约保证金的,请提供同等金额的保函,可为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担保机构的保函、保险机构的保单等其他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由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15日向采购人缴纳/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在合同物资完成供货满1个月后退还。
三、报价表 单位:元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综合含税单价 |
复价 |
备注 |
1 |
商混 |
C20 |
m³ |
18851 |
|||
2 |
商混 |
C20F100 |
m³ |
2198 |
|||
3 |
商混 |
C30W6F100 |
m³ |
7658 |
|||
4 |
商混 |
C30 |
m³ |
3538 |
|||
5 |
商混 |
C25 |
m³ |
9915 |
|||
6 |
商混 |
C15 |
m³ |
737 |
|||
7 |
喷混 |
C20 |
m³ |
540 |
|||
8 |
喷混 |
C25 |
m³ |
5760 |
|||
9 |
喷混 |
C30 |
m³ |
2520 |
|||
合计 |
51717 |
||||||
税率 |
% |
||||||
注:综合含税单价为到货价,包含原材料、生产成本、出厂检验试验费(含第三方检测费)、运输(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的人材机的安全费用,保险等一切相关费用)、装车、过江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不包含泵送费,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合同执行期间不予调整。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