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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院海水淡化浓盐水制盐利用关键技术研究及中试装置研发项目浓盐水蒸发及结晶系统设备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能源院海水淡化浓盐水制盐利用关键技术研究及中试装置研发项目浓盐水蒸发及结晶系统设备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202620,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针对海水淡化浓盐水化学资源综合利用问题,开展海水淡化浓盐水制盐利用关键技术中试试验研究。 2.1.2招标范围:海水淡化浓盐水制盐利用关键技术研究及中试装置研发项目浓盐水蒸发及结晶系统设备全套工艺系统设备及辅助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制造、供货、包装、运输、安装、调试、验收试验、配合研发试验和进行方案优化工作、技术服务等方面要求。设备整体撬装设计供货,工艺系统包括低温多效海水淡化浓缩系统、浓盐水蒸发结晶系统、加药系统、仪控系统、电气设备、储罐、管道、保温、阀门、平台、设备本体照明、电缆与桥架及附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 2.1.3交货期(货物):签订合同后5个月内。 2.1.4交货地点:国能河北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内指定位置。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额定处理量≥100吨/天热法海水淡化(MED)设备供货合同业绩1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3-26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3-31 16:00:00。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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