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高压沉淀分离系统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温高压沉淀分离系统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实施单位为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负责组织招标工作,招标人为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负责根据招标结果签订合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受招标实施单位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4Y00-XJD-25-04085
2.2招标项目名称高温高压沉淀分离系统
2.3 招标项目概况
成交1家中标单位,成交份额100%;
2.4 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的高温高压沉淀分离系统用于稀硫酸溶液体系高压除杂反应试验,供应商应按照我方试验要求及提供的技术参数对高温高压沉淀系统进行工艺、设备和整体系统设计,提供满足高温高压沉淀分离工艺需求的整体撬装系统。高温高压沉淀分离系统主要包括进料系统、连续高温高压沉淀分离反应釜、换热系统、辅助系统及控制系统。
以上所述的招标范围仅是概括性的。投标人应参阅招标文件中的其他部分,包括合同条款、供货要求等去了解实际的招标范围。
2.5 交货地点
内蒙古包头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将货物发送至供货地点
2.7 质量标准
技术性能指标达到采购文件所列的要求指标。供应商负责包装、配送、现场安装调试和人员培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其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
(2)特种资质: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D及以上级别许可证明;
(3)资质要求: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若为生产商参与本次招标,则须提供生产商承诺书;若为代理商参与本次招标,则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合法授权文件(即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否则相关投标人均无效),且代理商应提供产品制造商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设计制造许可等)及制造商承诺直接向购买方提供售后服务及质保服务的承诺书;
(4)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失信记录(提供近1月内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或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如在上述系统查询无结果的,提供承诺书);评标过程中将对投标人的企业信誉进行现场查询,如发现有失信行为将取消投标人应答资格。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招标人(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建行石家庄市裕华支行开户单位: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13001615208050007213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
4.2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年11月20日22:00—2025年11月26日09:00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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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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