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6/16-SB-174)
一、招标条件
高海拔地区支撑弱电网稳定需求的构网型设备关键技术研究及试验验证科技项目实施与储能设备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海西)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青海华电大柴旦项目现场。
2.2 项目规模:建设80万千瓦光伏项目、一座330千伏升压站及配套储能(120MW/240MWh)等。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暂定为2025年12月-2027年5月,其中设备需合同签署后一个月内完成供货,具体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电池-构网型设备 关键技术研究及试验验证科技项目实施与储能设备(CHDTDZ046/16-SB-17401):拟通过采购11MW/22MWh组串式构网型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设备及其配套研究。对支撑弱电网稳定需求的构网型设备关键技术进行研究、仿真分析、运行策略、技术要求、并网检测和运行评估开展研究。通过研究构网型设备标准化建模及参数优化技术、构网型设备主动支撑控制及评价技术、构网型设备与调相机技术经济性对比、构网型设备提升弱电网运行能力验证及应用等课题,满足电网验收和接入的要求。项目须通过华电集团公司科技项目验收,获得相应数量的专利、论文、成果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电池-构网型设备 关键技术研究及试验验证科技项目实施与储能设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电芯及PCS(储能变流器)须具有CNAS实验室或CMA检验测试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认证。
9.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储能系统电池预制舱所属投标品牌须至少具有一个单体项目容量≥10MWh组串式构网型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设备供货的合同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需包含: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需提供省级及以上权威机构出具的单体组串式构网型储能项目人工短路的实证测试报告。
3)若投标人提供的某一业绩为框架协议业绩,需进一步提供能反映该协议下实际签约容量的证明材料,例如框架下签订的具体合同的扫描件、框架内订货函等,否则视为无效;若提供的某项业绩证明材料为补充协议,则必须同时提供原合同扫描件,否则该业绩视为无效。
10.招标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同时满足以下2项要求,否则投标无效:1)代理商需提供所投品牌制造商出具的有效代理证明。2)不允许多家代理商及所投品牌制造商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投标产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11-20 16:58到2025-11-26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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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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