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2025年油机通信监控模块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2025年油机通信监控模块采购项目】(招标编号:【DXCG-SCTT-SC-20251103】),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次拟采购油机通信监控模块4000套,另储备1000套,合计5000套。
| 序号 |
产品名称 |
物料编码 |
需求量(套) |
储备量(套) |
数量小计(套) |
不含税单价限价(元/套) |
不含税总价预算金额(元) |
含税总价预算金额(元,税率13%) |
| 1 |
油机通信监控模块 |
0122080102370000000689 |
4000 |
1000 |
5000 |
535.40 |
2677000 |
3025010 |
1.2招标规模:预估人民币预估不含税金额267.7万元,增值税税率13%,预估含税金额302.51万元。
1.3本次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100%。
1.5质量、技术标准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1.6本项目设置最高不含税单价限价535.40(元/套),投标人所报的不含税单价超过最高不含税单价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7供货地点:四川省,具体地点以招标人订单为准。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还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代理商或制造商要求:接受代理商应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应答。具体满足下列要求:(1)若为代理商应答: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核心设备(本项目核心设备为:油机通信监控模块)的授权函。函中须明确出核心设备的产品名称、品牌、型号等。(2)若为制造商应答:审查制造商声明;(3)若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应答,则应答均无效。(4)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制造商授权了多家代理商参与本项目应答,则应答均无效。
2.3类似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含)至首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国内类似业绩,累计业绩含税金额应不低于100万元(含)。
注: (1)类似业绩范围:油机监控模块设备销售类。(2)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中应体现合同项目名称、采购内容页、金额(如有)、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单个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发票开具时间不早于合同签订时间。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3)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合同中的内容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类似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4)本项目投标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5)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6)本项目所要求的业绩必须是投标人的业绩:具体要求详见资格条件“其他要求”。7)若为代理商投标,提供代理商或制造商业绩均认可。
2.4项目人员:本项目至少配置售后人员1人。注: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
2.5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审查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2年11月1日起)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20年11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20年11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列入【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列入【油机监控模块设备】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四川省级】投标人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不同投标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注:审查以上情形相关承诺。
2.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审查相关承诺。
2.8其他要求: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人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2)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投标人的:
A.如分公司投标,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B.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投标本项目,且投标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C.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投标本项目,且投标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D.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说明:
1.上述“负责人”以及“法定代表人”均指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上注明的人员。
2.不满足初步评审其中任意一项的投标将被否决。
3.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第三方或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投标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投标人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还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人供应商管理办法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罚。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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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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