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辽阳石化分公司公用工程部污水处理装置聚丙烯酰胺(胶体)框架采购
招标编号:ZY25-SY271-WZ0264-01
本招标项目辽阳石化分公司公用工程部污水处理装置聚丙烯酰胺(胶体)框架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辽阳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辽阳石化分公司公用工程部污水处理装置聚丙烯酰胺(胶体)框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产品范围:阳离子型聚丙烯酰胺(胶体),适用于污水处理装置污泥脱水单元,用于污泥脱水,以配制成溶液用泵连续投加方式加入到离心机入口。适用于污水处理装置污泥浓缩单元,用于污泥浓缩,以配制成溶液用泵连续投加方式加入到污泥浓缩机入口。框架采购数量60吨(两年)。
2.2交货期或供货周期:2026年1月30日具备送货条件,首批供货2吨,其余分批送货,具体数量及时间由买方提前通知。
2.3实施或交货地点:辽阳石化分公司化工库或各使用单位现场。
2.4技术要求:满足第五章技术性能指标要求。
2.5最高投标限价:109万元(含税)。
3.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应同时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代理商投标时需提供:
(1)制造商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
(2)制造商对本次投标出具的唯一正式授权书。
(3)制造商及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同一制造商授权的多个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用于污泥脱水的聚丙烯酰胺(胶体)的销售业绩不少于1个。
投标人须提供:
(1)有效销售合同或订单复印件或扫描件(可隐去价格);
(2)与合同对应的供货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
(3)投标人提供最少1个与合同对应的使用情况证明(使用报告、评价报告等均可,须体现脱水后的泥饼含水率≤88%)并加盖使用单位(车间科室或以上)印章。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标的物在用户使用过程中未发生过安全、环保、质量责任事故,在辽阳石化公司无不良使用业绩。(须提供书面承诺)
(2)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进行核实,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不属实,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视同其在辽阳石化公司有不良使用业绩。
3.5投标人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列入*“三商”黑名单。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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