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C-ZB15-25J1-YG0013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企业(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浙江绿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至2028年度水泥集中联采(广东地区),采购水泥计划使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业主资金用于本次采购所签订合同的支付,资金来源已落实。
二、公司概况、招标范围
1、公司概况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在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和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14个省(市、区)电力勘测设计、施工、修造企业基础上组建的特大型综合电力建设集团,股份公司是建设集团的上市公司,也是我国唯一提供水利电力工程及基础设施规划、勘测设计、咨询监理、建设管理、投资运营为一体的综合性建设集团。
本次集中采购标的物为集团公司所属子企业在广东地区工程项目所使用的各类水泥。
2、招标范围
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集团公司所属子企业在广东省工程项目所使用的各类水泥,在下一轮区域联采结果正式公布前,可继续沿用本轮区域联采结果。
3、采购数量:560万吨,划分为6个包件
包件号 |
区域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吨) |
交货地点 |
备注 |
包件一 |
湛江茂名区域 |
散装水泥 |
P.O 42.5 |
700000 |
湛江市、茂名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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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二 |
阳江云浮区域 |
散装水泥 |
P.O 42.5 |
400000 |
阳江市、云浮市 |
|
包件三 |
珠三角区域 |
散装水泥 |
P.O 42.5 |
1400000 |
广州市、江门市、中山市、珠海市、佛山市、肇庆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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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四 |
粤北区域 |
散装水泥 |
P.O 42.5 |
600000 |
清远市、韶关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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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五 |
深惠区域 |
散装水泥 |
P.O 42.5 |
700000 |
东莞市、深圳市、惠州市、河源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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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六 |
粤东区域 |
散装水泥 |
P.O 42.5 |
1800000 |
潮州市、揭阳市、梅州市、汕头市、汕尾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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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5600000 |
4、交货时间
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交货。
5、交货地点
详见本章第3条。
6、质量要求
满足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及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7、付款方式
现汇和银行承兑两种支付方式。银行承兑贴息费用由采购方承担。一般交易模式为先款后货,以“一票制”到达指定交货现场。
8、其它
8.1 以上数量为估算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投标人不得以需求数量未达到起订量(包括但不限于)等理由拒绝供货。若因各种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的依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需提供附页明细),且水泥年产能须75万吨及以上,具备至少1条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提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详细页或相关产能批复文件),产能判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024年本)》进行换算,或依据政府相关部门批复的有效产能证明文件。
3、投标人使用多个下属生产企业参与报价的,下属生产企业均须满足第1条、第2条全部资格要求。
4、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属的全资或控股销售公司(需提供生产企业与所属销售公司的股权证明材料),或生产企业所属集团内的销售平台公司(需提供生产企业与所属集团内的销售平台公司的关系证明材料,及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书;若有多个生产厂家参与报价,均需出具授权),其出具授权的生产企业均应满足第1条、第2条全部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招标项目同一包件的投标。
7、生产企业与销售公司或销售平台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招标项目同一包件的投标。
8、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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