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8/18-SB-239)
一、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技改工程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二期1x660MW热电联产扩建工程环保岛项目磁悬浮离心式鼓风机设备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本期扩建工程建设规模为1×660MW供热机组。扩建厂址场地位于丹东金山热电厂一期工程厂址(五道沟厂址)东侧扩建端预留场地。本期扩建可用范围呈不规则的哑铃型,南北向长约780m,北部东西向宽约290m,中部东西向最窄处宽约215m,南部东西向宽约420m,总可用地面积地约20.0hm2。
2.2 项目规模:1×660MW。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预计交货期2026年7月30日(或以项目部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其他辅助设备系统-磁悬浮离心式鼓风机(CHDTDZ008/18-SB-23901):磁悬浮离心式鼓风。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2个及以上火电机组磁悬浮离心式鼓风机供货的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页、关键页、签章页扫描件等、标的名称、合同签署时间等信息,否则不作为有效业绩;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11-19 16:50到2025-11-27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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