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云顶系统硬件升级改造项目项下的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比选。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比选。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对供应商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云顶系统硬件升级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HNZT-2025-12691
3、采购内容:云顶系统当前为单机+磁阵模式,本次升级计划采用分布式数据库模式,采购8 台数据库服务器提高数据计算和查询性能。
3.1 采购控制价:采购8 台服务器,综合单价控制价为58370 元/台,总控制价为 466960.00 元。
3.2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选取1 家成交供应商。
4、供应商资格条件:
4.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
4.2 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提供相应网页截图)
4.3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书面承诺)
4.4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承诺)
4.5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比选。
4.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4.7 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普通/专用发票。
(须提供书面承诺)
4.8 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
4.9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必须是制造商或代理商,供应商若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则提供原厂承诺;供应商若为代理商,则需提供原厂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
5、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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