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噶尔县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第一标段:中广核新能源西藏阿里雪域高原”零碳”光储热电示范综合能源项目熔盐调节阀 采购(招标项目编号:CGN-202411070002) 已通过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 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行业:能源电力
项目规模:工程拟建厂址位于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狮泉河镇南侧约7km处,距行署中心区约7.5km 。50MW太阳能热发电与供暖电站采用14h储热时长。项目2024年06月已开工建设,计划于2025年9月30 日前供暖,总工期472天。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具体为:
第一标段:熔盐调节阀; 第二标段:熔盐截止阀; 第三标段:熔盐止回阀;
授标原则:各标段分别授予综合评分第一名的投标人。 本次招标为:第一标段:熔盐调节阀;
招标内容与范围:提供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技 术文件要求的熔盐调节阀及其所属附件,包括阀门的执行机构(非手动)。
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交货日期:具体交货进度根据招标人书面通知进行。 交货地点: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具体交货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公 司,且处于有效期内。
2.资质要求:无。
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近连续三年(2021-2023)经审计的财务报 告。
4.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有2个50MW及以上光热项目中熔盐调节阀的供货业绩(供货业绩中应有口径不小于DN150 的熔盐调节阀),且有4台及以上熔盐调节阀的在运业绩并提供证明文件(需业主提供在运证明);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其代理的制造企业需具有以上业绩。(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表、合同 封面页、数量页及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材料)。
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提供产品制造商提供的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 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在近5年内有以下情形的则不被接受:
①投标人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②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
(5)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2024年11月08日17时00分;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 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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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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